2018年陜西特崗教師考試考生須知
- 時間:
- 2018-12-26 16:21:54
- 作者:
- 劉老師
- 閱讀:
- 來源:
- 陜西教師資格網




2.考生憑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考試前15分鐘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右)上角。禁止考生穿背心、拖鞋、響底鞋等進入考場。
3.考生自帶文具,其中藍、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為必帶文具。進入考場,須將所帶書籍資料、衣物、無線通信工具(手機)、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按監考要求集中存放(其中電子通訊設備一律保持關閉狀態,禁止隨身攜帶)。進入考場后須保持肅靜,不準吸煙和談笑。考試期間不得上廁所。凡離開考場,不準再次進入。
4.答卷前,須在試卷及答題紙規定的位置填寫清楚考區(考點)、考場號、姓名、準考證號和座位號等。遲到15分鐘不準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后方準交卷離開考試教室(因突發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除外),考生交卷后至考試結束前15分鐘的時間段內,應在考區(考點)指定的休息室臨時休息,按照考區要求在規定時間離開考點。距離考試結束不足15分鐘的交卷考生,應在當次考試結束后按規定離開考場。
5.答題須在統一印刷的試卷規定位置或專用答題紙上用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用鉛筆、紅色筆書寫的答卷一律無效。需要在答題卡作答的一律使用2B鉛筆,否則無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
6.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詢問。考生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考試期間不準借用文具;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不準夾帶、冒名替考或換卷。
7.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得攜帶試卷和答題紙(含答題卡)離開考場。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對有違紀行為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對有作弊行為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且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陜西特崗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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